反“套路”模范:全国三八红旗手谭灿
2018年3月7日,谭灿参加嘉兴市纪念“三八”国际妇女节108周年暨“红船女儿心向党 美丽绽放新时代”展示会。
今天,谭灿飞往北京,领受2017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,带着标志性的和煦微笑,很难让人联想到法官的职业。
2015年2月26日,年初八,谭灿开庭审理一起案件,敲响农历年后第一槌。
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全国模范,在她的故事里,没有可歌可泣,没有感天动地,有的只是全国12万名法官的一个缩影,在每天脚不着地的点滴忙碌中,坚守着一杆天平,平凡而不平庸。
光环:“别人家的孩子”
时光回到20年前,谭灿的大学志愿是中文系。因为一个亲戚不懂法输了官司,她的人生却彻底改变了方向。“我要学法律,能帮人。”
2007年4月17日,谭灿还是一名助理审判员。
2005年硕士毕业后,谭灿进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,成为一名书记员,2006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,2009年成为中院当时最年轻的审判员,2015年担任副庭长。
2015年3月6日,谭灿获得市“十佳最美嘉禾女性”提名奖。
这期间,谭灿获得中院三等功、市“十佳最美嘉禾女性”提名奖、市优秀公务员、全省法院系统民事审判先进个人、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、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。
2014年5月21日,民一庭合影。(右三谭灿)
从单位到市里、省里,从系统内到系统外,众多头衔加冕,直到这次获得国家级荣誉,同事们对她众口一词:“实至名归”。
2015年9月18日,谭灿作为嘉兴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课老师授课。
谭灿就是那个传说中的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有着所有符合“模范”的特质,审判主业出色,调研、宣传等各项工作也是“十项全能”。她积极参加省、市重点调研课题,撰写论文,屡获优秀奖项,并发表于国家级专业刊物。她还经常到社区、部队、学校、街头等作法制宣传,被本单位和嘉兴学院法学院聘请为兼职讲师,为新任公务员、人民陪审员等培训班授课,为学生教授审判实务等。
工作:数字都逐一核对
谭灿所在的民一庭,主要审理各种普通民事纠纷,大部分还是上诉案件,案情复杂而琐碎,当事人矛盾激烈,可谓一地鸡毛。但她不论面对怎样的一锅乱粥,总能耐心梳理,抽丝剥茧,迅速定分止争。
2015年11月26日,谭灿梳理案卷。
而工作之外,谭灿是个腼腆的人,有一次在菜场,碰到有人喊她:“谭法官,你还记得我吗?我是一个火灾案件的原告,真是非常感谢你啊!”她微笑回礼后,逃也似的遁了,之后回神一想,心里却很是高兴。“当事人的肯定,是最开心的事。”那个由意外火灾引发的案件,损失认定的过程十分困难,而被告一直暴跳如雷,判决前扬言“我保证你拿不到一分钱”。但谭灿最后的判决书十分详尽,有理有据,让人完全无法反驳,被告很快履行了赔款义务。
2013年3月21日,谭灿组织案件调解,从受案起仅14天,一方现场支付全部款项。
之所以能成为“别人家的孩子”,作为一名专业法官,兴趣和天赋自不必说,但更重要的是这么多年来,谭灿付出的“99%的汗水”。法官助理王旖辰以她为榜样:“谭庭工作一丝不苟,比如说,裁判文书发出去前,起码校对五六遍,小到标点符号,大到遣词造句,字斟句酌地修改,当事人身份和企业信息中涉及数字的,一个字一个字地比照核对”。
家庭:每个人都要顾好
法院案多人少,加班加点是常态。这些年,谭灿的家人又先后患病住院,孩子也尚幼。故事讲到这里,似乎应该出现为了万家和谐牺牲小我,甚至孩子生病也没空管之类的情节了。但谭灿不,她是一名法官,但首先是一个妻子、一个母亲、一个女儿,她始终把家庭放在首位。在她的认知里,不重感情的人,更端不起沉重的天平。
2016年3月31日,谭灿接受嘉兴电视台采访。
她对家庭尽职尽责,却丝毫没有耽误工作,她是怎么做到的?在孩子的兴趣班门外,她低头校对厚厚的裁判文书;周末,她带着孩子到办公室加班,在电话里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;在回湖南老家的火车上、医院的病房里,她在电脑上撰写裁判文书……为母则刚,在谭灿身上完美地被诠释。
“谭庭经常晚上利用接送孩子上兴趣班的空挡到单位加班,繁忙之余,仍不忘常回老家看看,经常逢年过节奔赴千里之外的家乡与家人团聚。”初为人母的同事周倩对此十分感慨。
2018年3月7日,谭灿参加活动访谈。
除了工作的时候,谭灿其实并不善言辞,拿到荣誉后,认真思索了一会儿,才郑重地说:“我只是在平凡岗位上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,但组织上却给了我崇高的荣誉。因此,我清醒地认识到,荣誉既是一种光荣,也是一种担当,更是一种回报社会的责任。”
作为一名红船旁的女法官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将继续努力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砥砺前行。
——谭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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